離婚這事兒本來就夠讓人頭疼的,如果再牽扯到孩子,那簡直是“頭疼Plus”。尤其是家里有三個孩子的父母,離婚時關(guān)心的問題之一就是:“我能把三個孩子都帶走嗎?”
今天,咱們就從律師的角度,用大白話聊聊這事兒。
1. 法律上,孩子歸誰?
首先,法律上有個基本原則:“有利于未成年子女”。也就是說,法院判孩子歸誰,不是看誰更強勢,而是看誰帶孩子對孩子更好。
年齡小的孩子: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或者特別小,一般會優(yōu)先判給媽媽(除非媽媽有嚴重問題)。
大一點的孩子:法院會考慮孩子的意愿(比如8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)。
三個孩子的情況:法院通常會盡量不拆散兄弟姐妹,但也不是的。如果父母雙方條件懸殊(比如一方完全沒能力撫養(yǎng)),那可能會判給條件更好的一方。
所以,“全要”不是不可能,但得看具體情況。
2. 現(xiàn)實中的“攔路虎”
法律是理想化的,現(xiàn)實卻很骨感。以下幾個問題會讓你“全要”的夢想破滅:
經(jīng)濟能力:養(yǎng)一個孩子已經(jīng)夠燒錢了,三個孩子?法院會看你有沒有穩(wěn)定的收入、住房、時間。如果對方律師來一句“TA連奶粉錢都掏不起”,那你可能就得讓步了。
對方的態(tài)度:如果對方也堅持要孩子,那法院可能會“分一分”,比如一人一個或兩個,另一個歸對方。
孩子的意愿:如果孩子明確表示“我想跟爸爸/媽媽”,那法院也會尊重。
所以,“全要”不是靠嘴皮子,而是靠實力和證據(jù)。
3. 律師的建議
如果你真的想爭取三個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,律師的建議是:
收集證據(jù):證明你比對方更適合帶孩子(比如你的收入、住房、教育計劃)。
別撕破臉:如果能協(xié)商,盡量協(xié)商。法院判的未必比你倆談的好。
準備好Plan B:如果“全要”沒戲,想想怎么爭取更多的探視權(quán)或共同撫養(yǎng)。
4. 后的大實話
離婚爭孩子,本質(zhì)上是一場“誰更適合當家長”的比拼。三個孩子全要?有可能,但很難。與其糾結(jié)“全要”,不如想想怎么讓孩子在離婚后過得更好。畢竟,孩子的幸福才是真正的“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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